(一)客观原因:一是时间仓促。部分项目工期要求紧,建设单位必须在短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各项前期手续,包括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因此必须在短短几天内编制出一套长达数百页的招标文件,如此仓促的时间,难免忙中出错。二是招标代理单位水平参差不齐。政府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选取,会采用抽签的模式,这种模式虽客观地体现了公平公正,但无法确保每个项目都选到业务素质高的招标代理单位,这就极易造成招标文件编制的漏编、错编现象。
(二)主观原因:一是建设单位出于节约成本考虑,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加大施工方风险的条款,同时又要考虑相关规定要求,难免顾此失彼。二是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各部门间的工作机制不顺畅,造成编制招标文件时各部分工作内容之间相互脱节,而编制单位又疏于总体把关,导致前后矛盾。三是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专业水平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同时也不排除出于私心故意而为。
四、提高招标文件质量的措施
(一)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管理。建设单位在选择招标代理单位时,应对其技术、力量、人员素质、过往业绩提出明确要求,必要时设置答辩环节,确保高素质的单位参与到招标工作中。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力度,屡犯错误或者出现过严重错误的代理机构应列入黑名单。
(二)建立顺畅、合理的工作机制。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招标代理机构,都要通过顺畅、合理的工作机制,使不同的部门之间能相互把关、彼此监督,确保招标文件的每一部分内容都能接受全覆盖的监督、审核,不留死角。
(三)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的审核不能流于形式。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均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发包人*终确认工程结算价的依据。建设单位应安排内审部门或委托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同的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量清单及标底进行审核,对其严谨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实质性把关,不能流于形式。
(四)充分用好答疑环节。招标过程中应设置答疑环节,供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中的疑问。答疑环节应留有充裕的时间,不能走过场,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要认真对待,合理解答,及时更正投标人发现的问题。